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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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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月天前张晓还身处长安城,而现在已经在一望无际的大草原上了。

    半个月前长安城还属于张晓,但是现在已经属于杨玄感了。

    张晓没有见到杨玄感,也不想见,正如杨玄感不会想见到自己一样。

    毕竟虽然名义上,张晓是杨玄感的属下,但实际上没有任何关系。

    长安城内该搬走的东西都搬走了,无论是人还是物,除了张晓留给张晓东西以外。

    张晓给杨玄感留下了万余人的兵马,足够的粮草,以及钱粮。

    不是张晓好心,仅仅是因为想让杨玄感能够顺利的接受长安城外的兵马,能够在长安城内再能够多支撑一段时间。

    有了这些东西,再加上长安这一座坚城,以及无数暗中实力的坚持,就算是白痴,杨玄感起码也能够支撑半年的时间.

    杨玄感不是白痴,这位被世人成为“再世霸王”的人物是一个战术上面的天才。

    虽然在“战略”这一环上面,他有些差强人意,但是那样的话,张晓就要担心养虎为患了,毕竟张晓只是希望杨玄感能够在杨广手下支撑长一点,并不意味张晓希望杨玄感能够一直支撑下去。

    因此如果张晓没有弄错的话,自己至少有一年的安稳日子。

    如果隋炀帝再次出兵高句丽,那么这个安稳的日子就会更长,长到隋朝覆灭,李唐兴起的时候才会结束。

    当然这个安稳是相对的。

    安稳只意味着张晓不会面临整个大隋王朝的碾压罢了,不代表张晓没有了敌人。

    虽然说张晓现在的敌人不算强,但是也谈不上弱小。

    吐谷浑,一个原本强盛无比,但是已经已经被杨广打成了半残,实力大减,就像是瘸了一只腿的老狼一样,正在舔舐着自己的伤口。

    而自己要做的就是将这只“残狼”,彻底的变成死狼。

    河源、西海、鄯善、且末4郡是个好地方,尤其是河源郡,。在杨广命卫尉卿刘权在河源郡大开屯田,这里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小的粮仓。

    这里还毗邻青海湖,生产青盐,甚至可以在中原地区当做货币。

    而且这里有马,有着非常著名的良驹:龙种和青海骢。

    而且丝绸之路中的青海道,就从张晓的辖区穿过,只要用心就根本不愁商业的发展。

    虽然这个地方很穷,需要一大笔的资金才能够开发。

    但是没有关系,张晓现在穷的就剩下钱了,搬空了杨公宝库,搬空了大半个长安城国库,张晓现在是真真正正的富可敌国。

    当然这个地方最大的好处就是没有肮脏到令人作呕的世家子弟。

    张晓在长安的时候看似和其中的世家门阀泾渭分明,井水不犯河水。

    但实际上,张晓却偷偷的观察了他们的情况,获得一些了解。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用这句话来形容世家门阀那简直就是赞美,难以形容他们丑恶的万一,看到这些人,张晓就非常明了道隋朝为什么会灭亡了。

    几百年前,之所以会出现五胡乱华,不是因为胡人太强,而是那群只知一己之私的世家门阀将汉人的大好河山拱手相送的缘故。

    没有千年的王朝,但是有千年的世家。

    虽然听起来似乎是一种骄傲,但是仔细想想就明白这些千年世家是如何传承下去的。

    宋悲风这个坚持汉人正统的家伙为什么会到岭南建立宋阀,一直传承到“天刀”宋缺,却从未想过会到中土?

    无他,太恶心了。

    这个地方是实实在在的好地方。

    “好地方,就该握在自己的手中。”张晓不由自主的在心中呐喊。

    张晓胯下的骏马四蹄腾空,鬃毛飞扬,宛若此时的张晓一样。

    张晓从繁华的长安城来到空旷的大草原之后,不仅没有感觉到失落,反而觉得分外开心。因为这里天地辽阔,是一片可以任意驰骋的土地。

    张晓此时正在打猎,不同寻常的打猎。

    因为张晓这一次是在“猎人”。

    胡人每每寇边,掠夺人口和中原的财富,乃中原心腹之患。因此根本无法统计漠北之中有多少汉民生活在凄苦之中?数不胜数!

    张晓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吐谷浑附近的小型部落,清扫他们,然后将胡人变为奴隶,汉人变为自己的子民。

    张晓手下的骑兵原本不算多,组建起来的骑兵队不过八百余人罢了。

    但是现在,张晓手下的骑兵已经超过了五千人,而且都是精锐的控弦之士。

    张晓现在的情况就是越打越多,越打越强悍,越打越让自己麾下的力量如同滚雪球一般变得更加强悍。

    开始的时候,张晓只能对付那种几百人的小型部落,但是现在万人规模的部落,张晓也是照闯不误。

    张晓现在正处于“养魔第七”的阶段,急需要用各种方法刺激魔种,让它发展壮大。

    刺激魔种的方式有很多,傲慢、妒忌、暴怒、懒惰、贪婪、贪食,**,乃至于任何一种负面的情绪都能够刺激魔种,作为魔种的食物。

    而张晓则是用了最狂暴的一种方式,那就是“杀意”,用杀人的方式刺激魔种的生长。

    每一次出手,张晓都会身先士卒,以一己之力破开敌人的阵势,然后让身后的人趁势掩杀,因此张晓杀人的数量是最多的。

    杀一个人,对于魔种的效果可以说是微乎其微,但是张晓如今至少亲手宰杀了三位数的胡人。

    张晓感觉得到,体内的魔种不断地欢呼雀跃,似乎很快就能够踏入“结魔第八”的层次。

    草原人崇拜强者,而张晓的表现就是真正的强者,因此凡是被俘虏的草原人,当场投降至少有两三层之多。

    然后张晓就会做提出一个问题。

    “投降还是死亡。”

    草原人之中最不缺乏的就是桀骜不驯的胡虏,自然会出现是誓死不降的硬汉。

    然后张晓就会催动道心种魔**,瞪他一眼。

    这绝非是“幻邪”这样的秘术,仅仅是最普通的精神攻击罢了。

    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那就是致命的。

    一道最普通的精神攻击,就足以让他们死掉。

    然后,就会出现大片大片的投降。

    瞳术这种力量,虽然在群战中并不实用,但是当打赢了的时候,却是唬人的最佳利器。

    除此之外,张晓还会想各种法子进行威逼利诱,唯一的目的就是扩充自己手下的力量。

    若非张晓手下骑兵的折损率太高,张晓麾下至少也要有万余名骑兵的存在。